鄭文燦案

司法短評:政治凌駕於司法之上?!

鄭文燦涉案不是新聞,其涉案過程的峰迴路轉,詭譎多變才是賣點。同樣的事證,七年前案子可以聞風不動,七年後卻是大開大闔,院檢大鬥法,令人目不暇給。

說穿了,司法也不過是政治的附隨組織罷了。這在以前專制時代是常態,但在民主時代雖號稱司法獨立,實質上卻很難真正實現。即便是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情況亦然。關鍵在於權力來源為何。

七年前此案能聞風不動,是因為政治力的保護。七年後能重啟調查並且大開大闔,同樣是因為政治指令的變化。權力易位,司法便隨之轉向。

民主政治體制所標榜的「獨立」機關,古往今來從未真正實現。只要是由人組成的團體或機構,就難以免受人性和權勢的影響。關鍵在於人本身:人對了,不用制度也會公正獨立;人不對,再怎麼防堵,也總能找到鑽營的破綻。因為司法心證就是一個神奇的魔法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