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會評鑑公正客觀性之評論

對國會評鑑公正性與否之客觀觀察與評論
壹、前言
今年七月底檢調就有關太平洋前董事長李恆隆行賄案,大規模搜索立法院及五名前後任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陳唐山徐永明。其中立委蘇震清、徐永明、趙正宇等都是過往公督盟多次評鑑優秀的立委,引發外界質疑國內具有知名度的監督機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簡稱「公督盟」)之公信力。對於該機構之評鑑有「重質不重量」、「評鑑流於主觀、不公平」、「特定政治色彩濃厚」之批評。
 (取自維基百科)
 貳、批評與回應
 以下就某媒體報導對公督盟所提出之批評,以及公督盟之回應內容分別整理如下:。


 一、在CT-WANT媒體報導中所提出的批評部分

1. CT-WANT報導提出質疑

部分朝野立委及學者批評:公督盟評鑑「重質不重量」、「主觀性、特定政治色彩濃厚」,未必能真正呈現立委的問政表現,也平白增加立委助理的工作負擔。公督盟會員團體都是和綠營友好的團   體,例如台灣永社、北社、南社、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智庫等。其餘多數也都是民進黨的戰友。  
2. 在立委助理質疑方面,
標榜「公民監督」的公督盟,卻僅是上網調閱立委出缺勤紀錄,其他「公民評鑑」、「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的評分項目都頗主觀,並抱怨「立委自   評」增加國會辦公室負擔。
3. 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指出,國民黨中央因質疑公督盟過於親綠,評鑑有失公允,要求藍委不要配合評鑑,他因此沒有上繳資料,且沒有提出很多法律草案,僅專注少數重大法   案。結果被公督盟評鑑結果不佳,但卻被其對手趙正宇攻擊為「公督盟認證的放牛班立委」,進而導致其落選。
 4.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
在其臉書上指出,現今立委對爭議議題只要保持緘默,就不會有人質疑挺財團(指SOGO收賄案),人民也無法問責,公督盟甚至還會將你評鑑成最優秀立委。
5. 某資深綠委:
 SOGO收賄案爆發後,綠營內部再度傳出公督盟改革評鑑方式應該變的意見,尤其公督盟以立委在院會和委員會的出席率、質詢次數、法
 律提案數、預算案數和預算合理刪減成案數,來論斷立委的基本表現,真的有變相引導立委「重質不重量」之嫌。
 6.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李德維
 公督盟在「基本表現」、「公民評鑑」、「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等四大評鑑項目中,後三項都是公督盟說了算,「公民評鑑」甚至占總分20%。
 公督盟始終未公開「公民」的政治傾向、年齡層、職業別等資料,實在有違統計學抽樣調查原理。
7. 文化大學政治所教授楊泰順
公督盟的評鑑過於量化,抽樣不夠透明公開,尤其未考慮台灣特殊政治生態,將注定失敗。
 

 二、在公督盟所提出的回應部分
 1.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
 坦承評鑑本身就有極限,但他認為公督盟在評鑑立委時已經力求客觀,且有考慮台灣的政治生態。公督盟會員團體確實各自有政治立場,但公督盟都想辦法淡化會員團體的政治色   彩對評鑑直接造成影響。例如,「公民評鑑」項目中,有八成五的評鑑者是各校大學生,其他的就是一般民眾。但因評鑑不是抽樣調查,被調查者也採實名制,就沒有公布該調   查資料。

  2. 公督盟回應   
 在立院爆發立委涉賄案時,公督盟第一時間啟動既存機制,認為涉案委員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監督規避之嫌,將依程序追回優秀立委獎項。
 
 立委評鑑指標共有19大項,更可細分為48項指標,進行質量兼具的立委評鑑,評鑑辦法之研擬,廣納國會助理,立法委員、媒體記者及國內外專家學者意見,並於每會期召開檢討   會議,滾動式修正評鑑辦法。…相信公督盟評鑑不論是公正性、客觀性,皆經得起社會檢驗。
 

 參、本網站評論
  就吾人觀察公督盟之官方網站,其中有關組織介紹中,跟評鑑有關的組織主要為「評鑑小組」及「國會觀察志工」。另外,會員團體共有47個民間團體,理監事共12位,秘書處   同仁除了執行長、副執行長外,包括政策部、企劃部、行政部工作人員,總共8位。顧問群共30位,其中兩位榮譽顧問分別為李遠哲前院長及學者蕭新煌。另外,今年初公督盟更   因為經費拮據導致運作困難,而刊登廣告向社會大眾募款的情況。
  
 首先,就前述公督盟官網所呈現的資料顯示,公督盟之工作人員才只有區區8人,會員團體卻高達47個,理監事12位。雖有聘請國會觀察志工協助,但在其經費有限,人員有限之情況下,如何可能期待其做出多麼質量兼顧的國會評鑑品質,這是不可能的事情。雖然其聘請了不少所謂志工或者實習生,但這些人員難期專業與久任,充其量也只能再量化統計上做些初步的協助,對於需要專業監督的部分,例如何謂朝野協商、立法院議事流程,乃至預算審查等,這些連在立法院擔任過數年的國會助理都有許多人搞不清楚了,如何可能期待聘請志工或者實習生就可能勝任立委監督之重責大任,真是太離譜了。亦即,以公督盟現有之人力配置,就客觀而言實實難期其可以做到完善監督之責。所以,就前述之媒體報導與公督盟現有資源之主客觀條件以觀,公督盟恐怕連要做好確實的量化監督   都可能有問題了,更何況要做好質量監督的國會立委監督,實在讓人感到質疑。

其次,公督盟的評鑑標準中,所以「基本表現」,應該就是立委在立法院內問政的績效表現,這應是較可以量化來表現的部分。其他諸如「公民評鑑」、「加分指標」、「減分指標」,乃至「立委自評」部分,的確都讓外界感覺可能也黑箱作業之嫌。其中「公民評鑑」中85%占20分部分ㄝ是以大學生作為評鑑主體,換算下來有17分是由尚未出社會,很可能對於立法院的運作都混然不懂的大學生來評鑑執掌國家大政監督之責的國會議員,讓人感到很不合理。

再者,怎麼還會有立委自評部分,讓要受評鑑的立委自己來評鑑自己,這擺明了是和公督盟關係良好且配合度高的立委才會得到好的成績。如前述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這種不配合的立委,當然肯定在公督盟的評比中就會是「放牛班」等級的立委了。而像此次涉貪的立委,只要和公督盟關係良好,或者配合度高,不管是否涉及弊案,當然也都會是評鑑上的「優良立委」了。

(取自好同伴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