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專區

一、國土規劃:(國土三法)濕地保育法、海岸管理法、國土計畫法
礦業法
1. 環境正義:全國國土計畫為最上位的指導性綱領,兼顧國土保育、糧食安全、城鄉發展、地方彈性。
2. 實施後對於土地使用制度有六大變革:
加強國土保育保安
加強農地維護管理
輔導農地違規工廠轉型
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強化地方主導空間計畫
尊重原民傳統文化
3.相關法規:國土計畫法:將原本土地劃分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城鄉發展;環境正義:濕地保育法、海岸管理法、國土計畫、礦業法
 


二、都市更新:(都更三法)都市更新條例(108.1修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106.3三讀)、.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107.1三讀)
都市更新條例
1.解決實務困境:獎勵明確化、擴大賦稅減免範圍、簡化都更程序
2.強化程序正義:連結都市計畫、強化都更審議、有爭議辦聽證、建立協商平台
3.健全重要機制:強化政府主導、擴大金融參與、保障弱勢民甕權益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1.以容積與建蔽率獎勵
2.加速重建工作
3.對參與重建者,給予稅捐減免及資金保證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以住都中心(行政法人)協助推動都市更新及管理社會住宅
 
三、農地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2019.6)
1.2016.5.20後興建,即報即拆
2.2016.5.20以前興建
  低汙染 → 特定工廠登記,期限20
  中高汙染 → 輔導轉型、遷廠、關廠

 
四、區段徵收釋字763、土地法219、土地徵收條例
案例:大埔案、士林文林苑
1986修法
1990行政命令:「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用意是徵收後可以用來蓋價格合理的合宜住宅。
2000修法:開啟台灣抵價地式的區段徵收
 
五、居住政策平均地權條例(108.7修正);住宅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專法)
1.買、賣雙方都須申報登錄土地、建物成交實際資訊
爭議:預售屋即時登錄、門牌地號完整揭露、查核權入法等均未修改(通過張宏陸版本,政院版未通過)
2.社會住宅
3.包租代管